关于取消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技术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4-27 10:25:04 | 评分:3 |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按照《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调整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和检验检测人员考试程序和收费方式的通知》(质检特函〔 2017〕18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4月20日起,我中心所承接国家质检总局或各省、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委托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一律不收取技术服务费用,也不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17年4月25日
上一篇:山西质监局严字当头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最 新 资 讯
- 地址:065000 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号
- Email:elemail@chinaelevator.org
- MSN:elevator1852@hotmail.com
- 电话:0316-2037481(直拨) 2311445转 传真:0316-23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