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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业主对电梯广告收益权模糊不知情
发布时间:2006-2-20 17:43:30 | 人感兴趣 | 评分:3 | 收藏:
    如今写字楼、酒店、娱乐场所等电梯内的广告与电梯口随处可见的楼宇电视广告,正向高层住宅小区进发。一些大的品牌客户,纷纷瞄准电梯广告。几乎是一夜之间,电梯广告在兰州不少小区高层建筑和各商务楼盘落户扎根。 
    从去年中旬开始,兰州市民张先生注意到他所住小区的电梯里,安装了3块广告牌,每块大约0.8平方米。刚开始,广告牌刊登的是一些社区公约、尊老爱幼、不要从阳台高空抛物、夏季预防流感等倡导社区和睦、互相关爱的公益性广告。后来,不知不觉换上了汽车、旅游等方面的商业广告,有的几个月换一次,有的时间更长。面对悄悄潜入小区的电梯广告,张先生认为,物业公司当初设立广告牌,自己本该有权知道的,怎么没人来告诉他;每个月不管广告收费多少,总有个数,物业公司为什么不公布出来呢?另外,本应属于业主的电梯广告收益,为什么业主一分钱都没拿到呢?近日,记者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进行了调查。
    电梯广告成都市新宠
    乘电梯上下楼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单调而乏味的事情,但是,如果在电梯间里布置一些色调明朗、简洁大方的广告,会引起人们不少的关注。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总告诉记者,兰州的电梯大多分布在高层住宅楼、写字楼和商务楼中。这些地方人群聚集,人口比较稳定,而这些人大都属于“白领”阶层,购买力较强。很多人日常工作、生活离不开电梯,而且一天一般都会上下至少两次电梯,所以电梯内广告的反复阅读率远远高于其他广告媒体。通常人们在电梯内等待时,往往比较无聊,有强烈的、下意识的视觉需求,广告画面的出现自然成为视觉的中心。一些制作精美,有很强的装饰性广告很能吸引人阅读。另外,电梯广告画的更换比较方便,可以根据广告主的要求随时更换,比较灵活。基于这些原因,兰州电梯广告市场逐年走俏,正被越来越多的广告主所青睐。这位老总还说,他的公司原本没有开设此业务,但是市场需求不能忽视,自去年年底以来已经拿下了两个商住楼的电梯广告业务。
    “奶酪”的分量有多大 
    记者对兰州市内三家开展电梯广告业务的公司和两家物业公司进行了调查。如果广告商要发布电梯广告,一种选择是由广告公司全权代理进行广告制作和发布;另一种选择是直接和物业公司洽谈广告发布费用,另外支付广告公司制作费用。某广告公司广告部的徐女士告诉记者,电梯间的“媒体位”即每个镜框广告的报价收费价格按照镜框大小,价格也不相同。30×30厘米、30×40厘米的镜框价格为200元/月,40×60厘米的价格300元/月,广告发布时间最少为3个月,发布在电梯间正面的广告,价格比侧面的稍高。如果电梯间内有其他广告存在,价格可适当降低。电梯口的楼宇电视广告价格,每天滚动播放60次,价格依播放时间的长短而定。每天5秒,播放60次的价格为1万元/月;每天15秒,播放60次的价格为3万/月;每天30秒,播放60次的价格为5万/月。另据某广告公司广告部的王先生讲,每个“媒体位”的价格和楼层高低也有关系,上了20层,价格一般会涨10%至20%。 
    为保收入物业不报账 
    记者在一些小区采访,部分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透露了小区广告收入的内幕:电梯广告竟是物业的主要收入之一,这部分收入一部分本来属于业主,应该用于小区建设,却被物业公司列入了自身利润之中。在一些小区的电梯里,记者发现面对各类产品广告,多数小区居民熟视无睹。据调查,这些广告费用是物业公司目前主要的额外收入,其中,小区内的灯箱广告、高层电梯内的广告每年都带来稳定的收入。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是亏本经营,小区广告收入是一种补贴。他表示,这部分收入虽然由物业公司管理,但应该把支出明细向所有业主公示。事实上,很多业主对于这些费用并不敏感。据某家小区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即便物业管理公司每年公布自己的财务状况,也很少把这方面的收入情况告知业主。 
    七成业主对广告收益不清楚 
    对于绝大部分业主来说,从来没有得到过电梯内的广告收入,这意味着业主广告收益问题上的权利被侵犯。同时也显示出,业主对小区广告收益权并无太多概念。如果业主都对小区公共区域使用权概念不清,在没有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就会将使用权拱手让给了开发商或物业公司。 
    记者针对这一现象对兰州市三个商业住宅小区业主,共计40人进行了一次调查。当记者问道:“每天面对电梯间内的商业广告,您是否考虑过广告收益该归谁?”有3位表示归业主,占被访者人数的7.5%;有8位表示,自己没留心、没考虑过此问题,占被访者人数的20%;有29位选择“收益归谁不能确定”,占被访者人数的72.5%。在回答“广告发布前,您是否看到相关通告”?有33位表示没看到,占被访人数的82.5%;有7位表示没有留意,占被访人数17.5%。“每个月的电梯广告收益,物管部门是否公布”?有37位表示,所在小区从未公布,占被访人数的92.5%;有3位表示,没留心,占被访人数的7.5%。 
    电梯收益到底该归谁? 
    从记者调查的结果来看,电梯广告的“奶酪”的确很诱人,但是为什么众多业主没有分享到一点点?带着疑问记者采访了兰州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张桂芝。张教授告诉记者,电梯的附属权益应归电梯的所有者所有。一般来说,电梯归全体业主所有,但也不排除有些小区的电梯是归开发商所有的。其次,如果开发商在卖房时与购房者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小区内所有广告收益都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广告收益就不属于业主了。第三,在一些小区中,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管理费有限,不足以弥补电梯维修管理费用,管理处如将广告收入用于补充经费,也是合理的。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广告收益都应当归业主所有。当然,管理处在对电梯广告的管理和维护中付出了劳动,部分广告费应拨给物业公司作为补偿。 
    专家说法:收入支出应公布 
    张教授认为,物业公司是业主的管家,类似的广告收入应该放到物业管理支出的“篮子里”,不能装进物业公司的腰包。物业公司应将全年广告收益的具体数额与用途进行公布,让所有的业主心中有数,明白这部分收入的去向。目前这方面还没有可执行的细化规定,如果出台这样的政策,参考物业公司招商所花去的成本和应取得的合理收入,将广告收入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按照一定比例合理分摊,并将广告合同在小区内公示。这不但便于操作,也便于监督,大家都清楚规则后也不会发生矛盾。如果物业公司做不到这一点,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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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兰州新闻网 编辑:admin打印此文】【加入收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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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at 2011-8-31 14:01:37, Powered By